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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蹭了蹭,“你说,他这个样子,像是能魅惑我么?”就在那时,矮人行囊里的小狼忽然窜了出来。它似乎刚刚睡醒,在地上打了个滚,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,然后,那双绿油油的眼睛咕噜噜一转,它看见了拉法耶,那一刻,它惊喜的叫了一声,扑进了拉法耶的怀里使劲蹭。亡灵牧师一愣,顿了一下,还是抬起手骨轻轻的戳了戳小狼,这让小家伙在他怀中蹭的更欢了。矮人的眼珠子都要诧异的掉出来了,“嗯……这个嘛……那么,这个通缉令又是怎么一回事?发通缉令的人可是告诉我有大把大把的目击者呢!包括那名麦斯米兰骑士!”“我说过,我与安度因殿下在执行一向隐秘的任务,大约是他们弄错了。”“弄错?!这也能弄错?!”“呃,别管这个了,说道那位骑士,你又怎么成了他的随从?”那个问题让矮人挑了挑浓重的眉毛,“啊哈!我在丹奥加兹隧道里遇见了骑士队,那位骑士大老爷声称为了能够专心对付敌人,他需要一个随从为他洗衣牵马背行李拿长-枪,而且愿意支付相当丰厚的报酬,何乐而不为呢?”听到萨兰这话,我不禁望向了篝火边那大大的旅行背囊,和想必有五六十斤的枪,不由的长长的叹了口气。“但是,我悄悄和你说,莎拉,”说着,矮人战士凑过头来,稍微压低了一点大嗓门,“那名骑士老爷其实只是个花架子,他根本拿不动那把枪!而我,我确定我一只手就可以撂倒他,哈哈哈!”矮人的声音越说越大,最后,几乎是震得整个地洞都在瑟瑟发抖。我一把捂住了他的嘴,可是,很明显,还是让与安度因交谈的麦斯米兰听见了,那时,他刚抬起双手,以咏叹调的声调说道自己在德拉诺的冒险事迹,一瞬间,他的脸变得通红,一直红到了脖子根,但是,他还是好涵养的没有动怒。只见他收回手,朝安度因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,然后有些僵硬的站起身,“我们现在要遵从殿下的旨意,继续前进!随从,拿上行囊与我的武器,我们不能再停留了!哪怕前方危险重重,也不能阻挡我们的脚步!要记住,勇气与信念是一名骑士最重要的修养!”我与萨兰没有忍住,齐齐的笑出了一声。真的只有一声!*我们沿着地下河,在地洞里艰难的跋涉。当然,背负血精灵耐里森的重任硬是被骑士麦斯米兰强行接过,看得出来,这个任务给麦斯米兰的压力非常大。毕竟,他只是一个瘦高个,甚至还没有安度因看起来结实,我确信,根本不需要萨兰动手,安度因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收拾他。你瞧,我们不过走出了百余米,他已经从最前头落到了最后头,并且双腿打抖,步履维艰。“我觉得我们还是得去帮帮他,殿下。”我一面走,一面和安度因咬了咬耳朵。“别,莎拉,”安度因朝后瞄了一眼,用同样的小声和我说道,“别去伤害一名骑士高贵的自尊心。”“他会趴下的。”“绝不贪婪,永不放弃,只要拥有勇气与信念,那么,骑士的心灵永不言败。”“……好吧,你说什么就是什么,殿下。”那句话让安度因轻轻笑了一声,随后,他却慢慢的蹙起了眉头。“安度因?”“噢,抱歉,我走神了。我刚才请求麦斯米兰带领他的同伴护送我们走出地洞。”“喔~”我不由的侧头瞥了麦斯米兰一眼,“你确定是让他护送我们?”“这并不重要,莎拉。”安度因的嗓音渐渐低沉,一到这种时候,我就知道他要对我说正事了,果然,只是顿了一下,他便继续开口,这一次,他动用了传声魔法,低低的嗓音完全的穿透了哗啦啦的流水声,就像在我耳边低喃,“麦斯米兰骑士告诉我,是骑士队副队长连姆首先建议对你下达通缉令的,并且,在一天之前,这张通缉令已经张贴出去了。”“是这个么?”说着,我掏出了萨兰给我的那张黄纸,借着头顶黯淡的奥术光芒,仔细的端详起上面那充满魔性的人像,“这有什么问题么?这张通缉令迟早得张贴出去。”“你认为张贴出去后,对哪些人有好处?”“好处?”安度因的话让我一愣,忽然之间,仿佛有一道电光闪过了我的脑海,“您是说,通缉令张贴出去之后,必然会有很多勇士前来堵截我,拯救您,那些部落探子正好浑水摸鱼?”安度因点了点头。“也就是说,您认为那位连姆副队长很有可能就是您骑士队里的内鬼?”“我认为就是他。”“可是……”“听我说,莎拉,这支骑士队是我的父王替我组建的护卫队,只负责我的安危。我记得在丹奥加兹大门口,你威胁过他们,如果试图救走我就会让我停止呼吸,你记得么?”“嗯哼。可是他依旧派发了通缉令,他根本就是想激怒我,他根本就不在意你的死活,也就是说……”“就是那么说。”☆、丹奥加兹(六)我是莎拉,我是军情七处的一员。此刻,我与暴风城王子安度因正在作大死。呃,好吧好吧,其实我们是在执行一向危险的行动,安度因要以拉法耶与他自己的性命为诱饵,引出潜藏于暴风城内的部落探子。我们在丹奥加兹的隧道里遇到了大地陷,摔入了深深的地底,可以说,我们非常不幸,可是不幸中的万幸确是,除了血精灵潜行者耐里森受伤昏迷之外,我们所有人都好好的。在地底,我们还遇上了来自骑士队的麦斯米兰骑士和他“忠心耿耿的随从”。与他们的对话中,安度因怀疑骑士队的连姆副队长是一名内鬼。他故意发出了关于我的通缉令,让艾泽拉斯的勇士们前来围追堵截,而我们一心想引出的部落探子则可以乘机浑水摸鱼。*这确实是个不错的计划,可是,首先他们得能找到我们。在这深深的漆黑的地底,我都不知道我们要走多久才能够到达地下河的出口。不过,这一路我们倒是不需要担心饥渴问题,地下河的水非常的清澈,喝进嘴里还泛着甜味,而河中盛产一种巨大的利齿鱼,它们天生具有攻击性,一直在水下紧跟着我们的步伐,所以,每当到达饭点,我们只要稍作小心就可以把它们逮做食物。在这深深的地下,我觉得自己似乎饿的非常快,如果按照平常来算,这已经是我们的第七餐了,也就是说,我们已经沿着地下河走了两天,可是,似乎并不是这样。*这一路,拉法耶饥饿无比。我看